关于举办第十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的通知
为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推动全省戏剧事业繁荣发展,第十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将于2024年11月底举办。
第十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为“第十七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季”系列活动。主办单位为山东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,承办单位为山东省戏剧家协会和各分项赛事承办地人民政府。
搭建全省戏剧从业人员展示才华和交流互鉴的平台,为戏剧人才成长和戏剧作品生产创造良好环境,推动全省戏剧事业高质量发展。
1.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大赛评委会对参赛选手进行初赛、复赛的审核、评审。
参加全省复赛的选手按评委现场打分成绩,分别颁发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1.报审表:纸质版(加盖各市剧协、省直院团、有关单位公章)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。
2.报送登记表:纸质版、电子版,确保信息准确无误。
3.视频文件:声音、画画须同步同期录制,原版原声,可多机位摄制,不得利用技术手段修饰。
4.剧照和生活照:电子版各1张,jpg格式,美观大方,清晰度高。
1.由各省直院团、各市剧协、有关单位组织并接收本地(单位)相关人员报名,经各单位、各市剧协遴选后统一报送至山东省剧协。个人单独报送者不予以受理。
2.各省直院团、各市剧协、有关单位汇总信息后,于11月20前(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)将存有要求报送的全部电子文件的u盘和纸质文件统一报送至山东省剧协,逾期报送以及材料有任何缺项者不予以受理。
3.收件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文化艺术大厦山东省剧协1103室,邮编250021。联系人:吴昊燕 许新雨,电话:0531-68978502。
1.本届红梅大赛不收取报名费。
2.各项赛事复赛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3.参加复赛的选手以及省直院团、市剧协、有关单位领队往返交通、食宿费用自理。
4.各省直院团、各市剧协、有关单位负责做好本地(单位)参加复赛选手的统一组织、联络协调、安全保障等工作。
附件:
5.第十届山东省戏剧红梅大赛报送登记表(器乐类)